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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发布时间:2015-07-11
来源方式:中国砺志网
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第一节 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概念
在世界贸易组织体系中,市场准入是指关于别国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国市场的规定,指在多大程度上允许别国商品和服务的进入,也就是开放市场的问题。为保护国内企 业的生产免受进口商品的冲击,多数国家都对在国际市场上没有竞争力的产品或行业进行限制,不让外国商品无限制地进入本国。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两类:一是征收 关税,二是各种非关税措施,即非关税壁垒,如提高质量标准等绿色壁垒。
当前在推行农业标准化过程中实行的市场准入制度,与WTO的 市场准入并不是一个完全相同的概念,而是促进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产品质量提高,保障人民消费安全,增强生产者、消费者质量意识,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的重要 手段。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主要是严把市场入口的产品质量关,符合一定质量标准的产品可以进入市场,不合格的拒之门外。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必须 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保障人民消费安全,促进优质农产品生产为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确定适当的市场范围。
根 据实行准入的市场范围,市场准入可分为两个层次,既实行广义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在具体的某个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广义的市场准入,是在某个区域内的全部或部分 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以地区大市场的概念,制定许可进入本地区的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如农业部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进行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试点,北 京市政府实行的“肉菜放心工程”等,都是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为基础的。当前各地实行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主要控制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达到保障人民消 费安全的目的。
第二节 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主要措施
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除需要相应的政策法规、质量标准和健全的质量监督检测体系作保障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优质农产品专营市场。这是 当前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鼓励和保护优质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如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市场,只有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以上的产品才能进 入市场经营。二是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设立专营区。在现有农产品市场开辟专营区,符合一定质量标准的产品进入区内销售,并逐步扩大专营区的面积,直 至市场所经营的农产品全部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是当前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发展方向。三是设立专卖店和在超市设立专营柜。虽然专卖 店是专营市场的一种形式,专营柜是市场专营区的一种形式,这里把它们单独作为一项措施提出,是因为这两种形式主要是面对大中城市消费者,它们突出优质农产 品的专卖,对培养消费者的农产品品牌意识和质量意识具有非常显著的宣传引导作用。四是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产品配送中心,大力发展农产品专供直销,缩短流通环 节,减少运销环节的污染。这是实行市场准入的最有效形式。配送中心架起了基地与最终消费者之间的桥梁,把农产品市场从有形市场转变为无形市场。作为产品质 量的保证人,配送中心必须对基地生产的农产品质量进行监控,从而确保配送产品的质量,同时,与基地购销关系的建立,可以有效引导基地农民按标准化生产,发 挥龙头带动作用。可以说,发展农产品配送,实行产销直挂浓缩了市场准入的全部内涵。农产品配送也是新时期农产品绿色营销的有效模式之一。
第三节 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实践
1、农业部在全国推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2001年4月26日, 农业部提出了实施“新世纪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计划以市场准入为切入点,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控制。无公害食品行 动计划首先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四个城市进行了试点,四城市在市场准入等方面采取了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天津市、深圳市制定了无公害蔬菜标准,北京市制 定了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操作标准,上海市专门制定了市场准入标准。深圳市对市场上经营的蔬菜15000批次农药残留速测任务,对85家菜场和菜贩作出了处罚,销毁了13.5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经过四城市近一年的努力,试点工作成效十分显著,社会反响强烈。四城市蔬菜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89.2%,较“计划”实施前有了大幅提高,超过计划目标14个百分点。目前,农业部已确定在全国全面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2、北京市实施“肉菜放心工程”
北京市政府决定从2002年起实施以“肉菜放心工程”为主体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2002年下半年,北京市三分之一的批发市场必须与外埠大型蔬菜生产基地签订“场地挂钩”合同。从2003年 开始,在全市经营蔬菜的所有批发市场实施。工程的主要措施是从生产源头抓起,把监督管理关口前移,凡进入本市批发、零售市场的食用农产品(主要包括猪肉、 蔬菜等),其生产企业必须与市场建立定向经营合约,通过明确生产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以及依法追究安全责任等措施,从生产环节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 程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猪肉销售实行“场厂挂钩”:即所有猪肉零售市场必须销售定点屠宰厂的猪肉,其中外埠屠宰厂必须为省级定点屠宰厂,这些屠宰厂必须具备年设计屠宰量在50万 头以上的能力,并有合格的检疫和检验人员。今后凡进京猪肉在出厂前必须由定点屠宰厂分别签封;外埠进京运肉车由路口动检站开封、检查、换票和消毒后,再由 动检部门重新签封;猪肉进入市场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启封。二是对蔬菜销售试行“场地挂钩”,即今后全市大型批发市场将与外省市大型蔬菜生产基地签订进菜合 同,只销售定向运进的合格蔬菜。
3、我省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实践
近几年来,为推动农业标准化的实施,我省各地都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据统计,到2002年6月,全省已建立(含在建)无公害、放心农产品专营市场113个,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专营区117个、专营柜254个、专营店239个,建立农产品配送中心31个。济南市农业局组织基地与济南市60多家机关、学校等社会团体建立了直供直销关系,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都十分显著。青岛市计划在3-5年内建立起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沂源县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市场8处,带动无公害生产基地16万亩,农户5万多个。各地还大力发展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市场+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架起农民与市场的桥梁。泰安市岱岳区蔬菜合作社有4000多个社员、种植1万多亩菜、果,产品由合作社直接销往国外和济南、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超市。与此同时,一批农产品配送公司也应运而生,如银座鲁青农产品公司、山东绿通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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